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