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