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 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 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 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 夜使人迎 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 颇及江都王建。 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 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 犯,遂自 杀。国除, 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