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