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 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