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