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