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