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 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 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 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