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 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