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 ,小者数十 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 相告言,大抵尽 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 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