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