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