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