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 发之,闻 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