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