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