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