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 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 尽诋以不道以 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