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