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