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