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 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