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