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