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