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