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