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