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