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