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