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