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