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