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