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