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