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 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