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