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 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