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 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