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美裘二,献其一於昭王而 自衣其一。 楚相子常欲之,不与。 子常谗蔡 侯,留之楚三年。蔡侯知 之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 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 之晋,请与晋伐楚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