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