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