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