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 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 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 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