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