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 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 矣。是故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