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